上海
為做好2020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
一并組織實施的相關問題說明
關于將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的公告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3月14日(星期六)舉行(附件1:考試時間安排及準考證獲取與打印),現(xiàn)將上海市報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本市戶籍或人事關系在上海市的外省市戶籍的居民、在本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具體要求見附件2: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的身份與戶籍信息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