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為做好2023年下半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根據(jù)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9月16日(星期六)舉行(考試時間安排及準考證獲取與打印方式見附件1)。現(xiàn)將上??紖^(qū)報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居民以及在本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
為做好2023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12年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的要求,現(xiàn)將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