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上海市2016年下半年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國考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以下簡稱“面試”)是教師資格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考察應試者職業(yè)認知、心理素質(zhì)、儀表儀態(tài)、思維品質(zhì)等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上海市報名將于9月6日開始。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12年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以及《關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117號)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上海市的考務組織工作。現(xiàn)將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做好2016年秋季本市國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12年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組織工作。